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桂花红茶属于加料调味茶,办理生产许可对应食品生产许可证中“茶叶及相关制品”大类下的 1403 调味茶类别。其办理要求和手续整体遵循食品生产许可的通用规范,同时结合调味茶的生产特性有特定细节,具体如下:
办理要求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(浙江省知识产权局)
办理手续
准备并提交材料:登录当地政务服务网或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系统,填写食品生产许可申请表,同时上传或线下提交配套材料,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、生产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、工艺设备布局图与窨制等核心工艺流程示意图、人员健康证明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证明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件等。若执行企业自定标准,还需提交备案后的企业标准文本。
申请受理:监管部门在 5 个工作日内审核材料,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发放受理决定书;材料需补正的会一次性告知;不符合要求的则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。
实地核查与样品抽检:受理后监管部门会提前 5 日通知企业,指派 2 – 4 名审查员开展 1 – 3 天的实地核查,核对场地布局、设备合规性、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。核查合格后审查组封存样品,企业需在 7 日内将样品送至指定检验机构,检测农残、污染物、微生物等指标。
审定发证:核查与抽检均合格的,监管部门会作出许可决定,并在 10 日内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,证书有效期为 5 年;若核查或抽检不合格,会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。
武夷岩茶生产许可证办理需要什么手续和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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