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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起东坡绵蹄,头一回吃的人多半会被它的样子骗了。端上桌来,整只蹄髈卧在深红的汤汁里,皮面油亮,颤巍巍的,看着挺有分量,筷子一碰却软塌塌地陷下去,像戳进一团温热的棉絮。夹一箸送进嘴里,根本用不着嚼,上下颚轻轻一合,皮和肉就化开了,只留满口的胶质黏着唇齿,稠稠的,滑滑的,带着一点恰到好处的甜。那甜不冲,是冰糖慢慢煨出来的温润,跟酱油的咸鲜搅在一起,咸里透着甜,甜里裹着香,分寸拿捏得刚好。
瘦肉部分也不柴,纤维早就炖断了,一丝一丝地散在舌面上,吸饱了汤汁,嚼两下就没了踪影。最妙的是那层肥膘,平时怕腻的人也能吃上两块——油脂早被逼出去了大半,剩下的是软糯糯的一层,入口即化,只留一股醇厚的肉香在鼻腔里打个转。咽下去之后,喉咙口还泛着淡淡的回甘,不浓,却缠人,让人忍不住又伸筷子。
整道菜吃下来,嘴里不干不燥,盘底剩的那点汤汁稠稠的,拿勺舀了拌饭,米粒裹上红亮的油光,扒拉两口就见了底。要说缺点,大概是吃多了会觉着有点腻口,得配一碟清炒的时蔬或者一壶热茶压一压。可隔上十天半月,那口软糯甜香又会在脑子里晃,惦记着再寻个由头去吃一回。
正文完



